附件四:
连云港市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投档审批表
|
姓 名 |
|
性别 |
|
出生年月 |
|
|
报名号 |
|
民族 |
|
|
毕业学校 |
县(区) |
|
家庭住址 |
|
联系电话 |
|
|
父亲姓名 |
|
民族 |
|
工作单位 |
|
|
母亲姓名 |
|
民族 |
|
工作单位 |
|
|
加分类型 |
|
家长签名
年 月 日 |
|
加分分值 |
|
|
学校审查意见 |
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|
|
市或县
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|
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|
|
|
|
|
|
|
|
|
|
填表说明:
1.少数民族考生需经市或县民族宗教部门审核。
2.归侨、归侨子女,华侨、华侨子女需经市或县侨办审核。
3.香港、澳门籍考生需经市外事办公室审核。
4.台湾籍考生需经市或县台办审核。
5.因公牺牲军人、革命烈士、残疾军人子女需经市或县民政部门审核。
6.现役军人子女由连云港警备区政治部与市教育局共同审核,填报时按《关于印发〈连云港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〉的通知》(连政联〔2015〕1号)详细写清加分类型。
7.主管部门是指民族宗教、侨办、台办、民政、警备区政治部等部门。
8.县区考生的加分投档审批表统一交县(区)教育局基教部门,县区及直属学校考生的加分投档审批表及汇总表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。
连云港市2015年高中段学校招生考生加分投档统计表
县(区) 县(区)教育局章
注:1.市直属初中加分投档统计表需学校盖章。
2.县区基础教育部门填写加分考生汇总表,并将加分考生汇总表与加分投档审批表一同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,同时将加分投档统计表电子稿发至:htaly@163.com,联系人:韩弢,联系电话:85822160。
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年5月28日印发